百官街道办事处,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: 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将位于凤鸣路以东、北三环以南的5号收储地块,由上虞市舜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命名为“舜祥公寓”。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六日
百官街道办事处,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: 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将位于凤鸣路以东、北三环以南的5号收储地块,由上虞市舜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命名为“舜祥公寓”。
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六日